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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10月更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工作机构

南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9-8846392

通信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3单元

邮政编码:354200

(二)公开范围

本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4.统计信息;

5.财政资金;

6.行政事业收费;

7.行政许可;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工作动态;

10.人事信息;

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请点此链接http://gxj.np.gov.cn/cms/html/npsjxw/xxgk/index.html)。

(三)编排体系

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说明: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四)公开渠道

     1.“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

http://gxj.np.gov.cn

2.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http://www.np.gov.cn/cms/html/npszf/zfgb/index.html

3.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4.南平市档案馆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

联系电话:0599-8871391

南平市图书馆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527号

联系电话:0599-8823106

(五)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1.福建省南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9-8846392

传真号码:0599-8832364

电子邮箱:np8822363@126.com

通信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5层3单元

邮政编码:354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夏令时)、2:30至5:30(冬令时)。

2.本局各科室亦可直接受理属于该科室工作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南平”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

(四)答复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将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情况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局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科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者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局机关纪委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者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0599—8831341。

附件: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法人/其它组织

名  称

法人

代表

联系人姓名

机构

代码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信息涉及单位

(选择方式)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用途(选填)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普通邮寄

□ 特快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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